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宣传部
项目名称:2025-2027年黄山市《文明黄山》电视栏目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2027年黄山市《文明黄山》电视栏目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40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文明黄山》电视栏目拍摄、制作、播发等服务。栏目以精神文明创建领域为报道对象,多层次宣传报道,每周一期,一期8至10分钟。报道内容上,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围绕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我们的节日、未成年人、讲文明树新风等,依据《黄山市精神文明建设要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等。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宣传部领导。
******电视台拥有新闻综合、文旅两个电视频道,新闻综合广播、交通旅游广播两个广播频率,以************电视台”快手号等二十多个新媒体账号,是黄山市域内容生产(尤其视频创作)能力最强,传播渠道最多(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最具影响力、权威性、公信力的市级主流媒体。
******电视台,肩负着全市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重要职责,具备从新闻宣传,宣传片、专题片、微视频拍摄制作,各类活动策划执行,以及后期全媒体传播的人员、技术、设备和渠道优势。其中,通过电视、广播、网站以及各新媒体平台同步宣传,并且做到一旦有新闻线索(服务要求),第一时间安排编辑记者(专业人员)采访报道或专门服务,对保质保量完成黄山市《文明黄山》电视栏目制作服务项目,具有根本保障。
在中央文明办每年组织的全国文明城市复测复************电视台,黄山市在在中央文明办每年组织******电视台台标、专题栏目标识”这一特殊要求。
******电视台,具备专业成熟的电视栏目制作团队,具有丰富的新闻采编经验,并且在中央文明办每年组织的全国文明城市复测复评中承担大量的网上申报材料任务,双方合作具有必要性和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采购人现申请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6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12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类别:服务类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本项目将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1号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琪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
联系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