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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格条件的单位或联合体: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规定执行 [填写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序列和等级要求,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应写明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资质序列和等级要求。]资质。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4-22 10:15: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投递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记名投票法(定性评审法) |
开标时间 | 2025-04-22 10:15:00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y;}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p.X2{margin-top:17.0pt;margin-bottom:16.5pt;}span.X2{font-size:22.0pt;font-weight:bold;}p.X3{text-indent:31.2pt;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3{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4{text-align:left;margin-top:10.0pt;margin-bottom:10.0pt;}span.X4{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color:#000000;}p.X5{text-indent:21.0pt;}span.X5{font-size:10.0pt;}p.X6{margin-bottom:6.0pt;}span.X6{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7{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p.X8{text-align:left;}span.X8{font-size:9.0pt;}p.X9{text-align:center;}span.X9{font-size:9.0pt;}p.X10{text-align:left;}span.X10{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p.X11{text-indent:21.0pt;}span.X1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12{text-indent:21.0pt;}span.X16{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span.X17{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span.X18{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学校(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已由 ******委员会 以 ******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十三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23]393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新城软件园三期片区,学府东路以北,学府东一路以南,纵一路以东 。 2.1.2.工程建设规模: ******小学48班,初中36班。项目总用地面积53633.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270平方米(含架空层47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2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地下室大于1万平方米,为大型项目)。本项目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重点设防类别),为重要的民用建筑,重要性等级为一级,勘察等级为甲级。本项目平面控制采用一级导线测量,高程测量采用四等水准,测量等级为乙级。是复杂地质和受限地形条件下探查地下目的物的深度和精度要求较高的工程物探,物探等级要求为甲级。本工程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基坑开挖深度约5.0~7.0m,本工程岩土工程设计等级为甲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食堂体育馆综合楼、图书阅览室、地下室及室外工程等;最终指标以规划批复为准 。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36597.6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9592.13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748.43万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勘察费计算办法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2.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3.招标范围: 包括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含专家论证)]、基坑监测、工程测量、工程物探、方案设计(含估算、日照分析、三维建模、海绵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绿建、指标核算(含面积预算)]、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汇总技术规范并配合招标人及建设单位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 。 2.2.4.内容: (1)设计内容: 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总平面及单体建筑工程设计【建筑、结构、电气(含满足送审要求的施工用电、正式用电)、给排水、暖通专业】、主体钢结构及装修模块化建筑设计(满足施工要求的详图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节能和环境工程、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含所有报审所需材料)、幕墙及铝合金工程(满足施工要求的详图设计)、室内及公共部分精装修设计(满足施工要求的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软装设计)、抗震支架设计(含详图设计)、钢结构******消防工程、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满足专项送审要求的详图设计)、围墙大门、夜景工程、高低压配电室(包括土建部分、外线接入、设备)、临时用电工程、供水供电工程(含施工用水用电、正式用水用电)、厨房专业细化设计过程中的各专业配合(如排烟管道和隔油池、排水排烟等部分的补充设计)、标识标牌及交通标线设计以及室外总体工程(含道路、综合管线及围墙、路灯、绿化给水以及与市政道路、管线对接设计等)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含专家论证)]、基坑监测、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具体内容详见勘察任务书 。 2.2.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2.2.6.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格条件的单位或联合体: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规定执行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02 至 2025-04-22 ,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00秒 至 12 时00 分 00 秒 ,下午 14 时30分00秒 至 17 时30分 00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9101/xmjy/)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最新版) 打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7. 定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方式: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8.3.投标保证金递交的金额: 10万元 。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04-22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CA证书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投标文件的单位CA证书解密。 9.2.逾期递交至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51号B11栋十层 邮编: 361022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黄赐杰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第10、11层 邮编: 361011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张子鸿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9101/xmjy/ 联系电话: ******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 362 号建设大厦 4 楼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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