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2号楼万柳亿城中心A座四层、五层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四层维修)(GXJD-25123S******)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2号楼万柳亿城中心A座四层、五层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四层维修)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供应商的产生方式为发布公告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2号楼万柳亿城中心A座四层、五层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四层维修)
二、项目编号:GXJD-25123S******
三、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2号楼万柳亿城中心A座四层。
(四)建设规模:总面积约1200平方米。
******消防工程、强弱电工程、天花吊顶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地面工程、墙面工程及门窗工程等及相关采购(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卫生间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六)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0天(日历天)。
(七)上限控制价:950,000.00元
四、项目预算金额及磋商保证金:
1.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供应商可以选择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于截标时间前缴纳或提交保证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满足本次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2.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②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2.2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
2.2.3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3业绩要求:无要求。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2.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2.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信用情况: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2、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查询供应商、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3、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五)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本项目不接受未按规定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4日17时00分止。
2.获取地点: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首页→登录入口→供应商登录。
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请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未在平台上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的,磋商无效;
4.获取费用:采购文件费人民币300元,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平台服务费费用由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根据《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收取),缴后不退。
5.缴费方式:
(1)采购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供应商请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点击“我的项目-投标阶段-招标文件”在“文件服务费支付状态”列表中点击“去支付”,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本项目采购文件工本费通过“电子钱包”线上支付,如果钱包账户中无可用余额,需要充值对应余额方可支付。
(2******银行卡进行充值。
(3)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请参考采购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
(4)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注意事项:此网址为超链接,请注意复制方式,点击“复制超链接”)。(超链接打开方式:按住键盘中的Ctrl键,鼠标单击网址以跟踪连接。)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使用咨询电话:0771-******、******,客服咨询电话:******82。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七层)。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方式,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八、截标时间和地点:
截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9号
联系人:陈千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项目联系人:旷若兰、覃梦琦
联系电话:****** 邮箱:******
十、公告发布媒体: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